1986 年 11 月 CineVue 杂志封面推出的 Lily Chin,成为了全国正义运动的代言人,当时密歇根县巡回法官判处谋杀她儿子陈果仁(Vincent Chin)的男子仅三年缓刑外加3,000 美元的罚金。查尔斯考夫曼(Charles Kaufman)法官为自己的判决辩护,并坚称:“这些人不是你送进监狱的那种人。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一个男人,他从事一份负责任的工作 17 或 18 年,他的儿子有工作,是一名兼职学生。你不是让惩罚对应犯罪,而是让惩罚对应罪犯。”这个判决明显无视了 Lily Chin 的巨大损失,贬低了陈果仁的生命(定价仅为 3000 美元),令亚裔美国人震惊和愤怒,同时调动了许多人围绕在她周围在联邦级法院继续寻求正义。然而,尽管联邦大陪审团判定 Ronald Ebens 有罪,这是美国历史上代表亚裔美国人审理的第一起民权案件,但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并通过重审清除了他的所有指控。他在这起谋杀案中的同谋迈克尔尼茨(Michael Nitz)在二级法院均被判无罪。
谢汉兰,法律案件活动家,解释说,联邦案件审理围绕着谋杀是否出于种族动机的问题,不幸的是,在辛辛那提宣判埃本斯(Ebens)无罪释放的第二陪审团并不了解1980 年代在底特律的亚裔美国人所面对的种族主义。种族诽谤的目击者听到 Ebens 和 Nitz 直接对着陈果仁指责日本,误认为陈果仁是日本人,将底特律汽车工业的衰落归咎于日本,这本是是美国白人工人成为中产阶级的保证。但是,尽管亚裔美国人在这十年中越来越多地成为替罪羊和暴力的目标,但他们的经历在很大程度上被一个模范少数族裔神话所掩盖,这种神话占主导地位,足以让白人陪审团相信被告所声称的陈果仁谋杀案不是仇恨犯罪。
在本期 CineVue 中,他们就制作有关陈果仁案的纪录片进行了采访,该纪录片的片名最初为“收养的儿子”,但在 1987 年发布为“谁杀了 陈果仁?”,联合导演 Christine Choy 和 Rene Tajima-Peña 描述了必须在主要叙述限制的范围内工作,尽管试图摆脱它。在采访的时候,他们已经完成了电影制作的90% ,但由于资金不足,不得不凑齐各种拨款,因为支持亚裔美国电影制作人的机构并不多,而且制作的是这种类型的电影。尽管裁决该案强调的一个核心问题是缺乏对亚裔美国人的人性和观点的考虑,但 Choy 和 Tajima-Peña 感到有压力要坚持新闻职业的客观伦理,这可能导致她们选择呈现和列比对立的观点,不仅包括 Lily Chin 和其他亚裔美国活动家的观点,还包括 Ebens 和 Nitz 那些人的观点。在那一年(1986 年)开始出版的 CineVue 和它的出版单位 Asian CineVision 试图解决这些差距和问题,提供了一个平台来宣传亚裔美国人的声音和通过电影讲述的故事。
如今,Choy 和 Tajima-Peña 都有意识地指导年轻一代的亚裔美国电影制作人,他们为他们的第一部合作电影进行的艰苦研究和对目击者的采访——在 MOCA 存档——继续成为记者和学者们的重要一手研究资料的来源。